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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废旧自行车(电动车)清理工作流程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05-06 点击量:

为创建一流校园环境,根据学校清理废旧自行车和电动车的相关精神,对校园内遗弃废旧自行车(电动车)定期进行清理,特制定工作流程与相应要求如下:

一、每年度清理2次(每学期1次),重大专项治理可根据学校要求即时进行清理;

二、应于清理前一个月在学校OA拟报请示,经相关单位会签表后经校领导同意,在微校园发布公告,并在学校各清理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后开始清理集中;

三、由物业服务中心检察部统一制作公示牌,下发至各片区统一划红线区域公示,公示时间15-30天,公示期间各片区需拍摄被清理车辆清晰照片留存;

四、参与鉴别清理人员应在事前进行专项培训,熟悉工作流程和要求,如有学生、社团参与,因根据相关要求提交申请,报总务后勤处审批后统一规划实施。

五、被清理集中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1、一线工作人员认定为半年以上无人使用,且机件严重锈蚀、损坏的;

2、长期无人使用,且套锁在学校电线杆、路灯杆、护栏、指示牌、树木等公共设施上的;

3、长期无人使用,丢弃在学校绿化带、消防通道、主要干道、以及明显有损校容的公共部位的;

4、武汉市政府规定的严禁在市区道路行驶的超标车辆。

六、选用通过招标中标的回收单位和中标回收价格进行清运;

七、每次清运应留存一定数量经过挑选成色较好的车辆,作为误清理车辆的补救措施和学工部门的公益活动,一般留存数为100辆,所有上车车辆必须拍摄清晰照片留存。高端品牌车辆(如捷安特)不列入清理范围;

八、清运时,应通知校团委(学生会)、保卫处派员进行清运现场监督,并由保卫处负责学校大门准许清运车辆通行;物业服务中心检察部及相关部门全程跟踪监督检查。

九、 清运收入的资金,作为专项资金由物业服务中心财务部代为管理。

十、若在清理过程中发生误清事件,经清理前后留存照片、保卫处监控视频等核查后确定为误清,应给与相应赔偿。


华中科技大学校园废旧自行车清理工作小组

2021年3月